三角形石器作何用(1張圖片)
  • 20年12月21日 08:38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圖中所示這件新石器時期三角形石器,1959年12月在鎮江諫壁煙袋山良渚文化遺址出土,殘長70、上寬40厘米。石器體形扁薄,平面呈等腰三角形,前端略斷缺,兩側均磨成刃。器面穿鑿四孔,在中軸線一字形排列。背面平直,保留著頁岩的自然劈裂面,通體打磨較光滑。前鋒尖銳,後端稍厚。 

  對於此類三角形石器,考古學界對其看法一直存在分歧。有些學者認為這類器物是鑲嵌在木犁床中的犁鏵,也有學者提出大部分三角形石器都不可能是犁。季曙行在《石犁“辨析”》一文中對此類石器做了辨析:所謂的大型三角形器由於受到牽引力的限制實際上是無法作為犁來使用的……因此,真正有可能作為石犁來使用的三角形器,它們的器形是長度一般在15—25厘米之間,底邊應有一定的寬度,一孔或數孔,並以一字形排列為宜。 

  劉莉在《新石器時代長江下游出土的三角形石器是石犁嗎?——昆山遺址出土三角形石器微痕分析》一文明確指出: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這些石器的具體用途,但可以肯定地說它們不是犁。 

  該石器器體大,殘長70厘米,器薄且前端角尖銳,不大可能經受得住耕地時土壤的衝擊力,因此不適於耕犁。且該石器正反兩面均沒有明顯的磨損痕跡,沒有犁鏵上常見的那種長且深、方向一致的線狀痕。因此該石器不是石犁,應為新石器時期三角形“犁”形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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