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中國禁止出國展覽的文物一共頒布了三批,2002年1月18日,國家文物局印發《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規定64件(組)珍貴文物為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的文物。2012年6月26日,中國國家文物局網站上發佈”關於發佈《第二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書畫類)》以及2013年8月19號國家文物局發佈《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共有94件(組)一級文物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含青銅器、陶瓷、玉器、雜項等四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2年,國家文物局發佈了《文物出國(境)展覽管理規定》。按照規定,下列文物被禁止出國展覽:1、歷代出土古屍;2、宗教場所的主尊造像;3、質地為象牙、犀角的文物;4、一級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損品;5、列入禁止出境文物目錄的;6、文物保存狀況不宜出境展覽的。另外限製出境展覽的文物有:1、簡牘、帛書;2、元代以前的書畫、緙絲作品;3、宋、元時期有代表性的瓷器孤品;4、唐寫本、宋刻本古籍;5、宋代以前的大幅完整絲織品;6、大幅壁畫和重要壁畫;7、唐宋以前的陵墓石刻及泥塑造像。
第一批禁止出國的文物(64個禁止出國的文物)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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