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舊藏洋琺琅器物 究竟是廣州製造還是西洋制(共3張圖片)
  • 18年8月29日 00:42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圖一:1  乾隆款銅胎畫琺琅菊花紋壺   故宮博物院藏

  在故宮博物院收藏的一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上,隱藏著一個西洋(法國)工匠的名字。作者由此線索入手,查找出一批過去被誤認為是廣東粵海關製作的乾隆款畫琺琅器物,實為粵海關將圖樣送到法國所造。此外,作者通過梳理清宮檔案判斷,乾隆帝很有可能並沒有打算去西洋製作這批畫琺琅器,而是粵海關官員誤解了皇帝的真實用意所致。

  畫琺琅工藝於17世紀晚期至18世紀早期進入中國後,受到統治者的青睞,獲得迅速發展。至遲從乾隆三年(1738)開始,乾隆帝有意識地陸續將具有代表性的瓷胎、銅胎、玻璃胎、紫砂胎畫琺琅器物裝匣刻名色簽後,集中收藏於乾清宮端凝殿。廣州作為乾隆宮廷畫琺琅工匠的輸送基地和貿易口岸,其製作的畫琺琅器物不僅為行銷歐洲的商品,還成為進入宮廷的貢品,被稱作“廣琺琅”。台灣大學施靜菲教授認為,“清宮舊藏木匣刻款定為‘洋琺琅’的作品,從風格及款識來看,也應該都是粵海關奉命成做後送進清宮的,也應屬粵海關成做‘廣琺琅’”。但是,筆者在整理故宮博物院藏畫琺琅器物時,卻意外地發現一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壺底上署有當時西洋工匠的簽名,繼而發現與此壺出現在同一檔案中的器物,很可能都是西洋工匠製造。那麼,由此產生一系列問題:前往西洋製作的器物上為何會有“乾隆年制”款識?清宮舊藏之“洋琺琅”器物,究竟是廣州製造還是西洋製造?本文擬通過對菊花紋壺的特徵、檔案與實物的對應等,對上述問題試加討論。

  一?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

  在清宮舊藏畫琺琅器中,除一件西洋工匠署名的乾隆款菊花紋壺外,還有四件與其幾乎完全一樣的菊花紋壺,其中一件收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另外三件為故宮博物院收藏。以下對這五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進行梳理對比:

  1。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文物號:故116545,參考號:*呂四七五 57E/51,以下簡稱壺一)

  此壺口徑6厘米,底徑6厘米,高9.6厘米〔圖一:1〕。壺體呈扁方形,圓角,口、蓋、足均為菊瓣式,銅鍍金嵌琺琅團菊紋方流、柄。壺身為黃色琺琅釉地,其上彩繪折枝菊花紋,四面凸起橢圓形銅鍍金菊瓣式開光,內飾彩釉大團菊紋。壺底白釉,中心藍色雙圈內署“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圖一:2〕,款識與流的方向呈90°,正上方緊靠足沿處有一細小“紅道”,放大後可看到實際上是一個西洋工匠人名“coteau”〔圖一:3〕。

圖一:2   乾隆款銅胎畫琺琅菊花紋壺壺底   故宮博物院藏

圖一:3   乾隆款銅胎畫琺琅菊花紋壺署款   故宮博物院藏

  在壺一外底署款“coteau”,極有可能是法國18世紀著名的琺琅畫師Joseph Coteau(1740-1801)。他出生於日內瓦,1772年開始在巴黎工作和生活,期間與同時代的鐘錶大師合作製造了諸多經典鐘錶。法國凡爾賽宮博物館即收藏一件他參與製作的鐘錶,在表盤正下方邊沿處亦有“coteau”的簽名和製造年份1785〔圖一:4〕,與壺底簽名一樣不易為人察覺。

  圖一:4  法國凡爾賽宮博物館藏鐘錶

  2。 乾隆銅胎畫琺琅黃地菊花方壺(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文物號:故琺500,參考號:列四二五,壺二)

  口徑6厘米,高9.6厘米〔圖二〕。器形、紋飾與壺一完全一樣,流、柄與器身同樣為黃色琺琅釉地,但其上小團菊紋為繪製。壺底白釉,中心藍色雙圈內署“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款識與流的方向呈90°。

  圖二  乾隆銅胎畫琺琅黃地菊花方壺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3。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文物號:故116527,參考號:*呂四七五 70E40/41,壺三)

  口徑6厘米,底徑6厘米,高9.6厘米〔圖三:1〕。器形、紋飾與壺一完全一樣,細節與壺二相同,即流、柄上施黃色琺琅釉,繪製小團菊紋。壺底白釉,中心藍色雙圈內署“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款識與流的方向呈90°〔圖三:2〕。

  圖三:1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    故宮博物院藏

  圖三:2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壺底   故宮博物院藏

  4。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文物號:故116528,參考號:*呂四七五 70E41/41,壺四)

  口徑6厘米,底徑6厘米,高9.6厘米〔圖四:1〕。器形、紋飾與壺一完全一樣,細節與壺二相同。壺底白釉,中心藍色雙圈內署“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款識與流的方向呈90°〔圖四:2〕。

  圖四:1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   故宮博物院藏

  圖四:2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壺底   故宮博物院藏

  5。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文物號:故116546,參考號:*呂四七五 30E154/41,壺五)

  口徑6厘米,底徑6厘米,高9.6厘米〔圖五:1〕。相比以上各壺,壺的造型似被縱向拉長,紋飾與各壺相同,細節與壺二相同。壺底白釉,中心藍色雙方框內署“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款識與流同向〔圖五:2〕。

  圖五:1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   故宮博物院藏

  圖五:2   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壺底    故宮博物院藏

  綜合對比以上五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壺一的不同之處除有西洋工匠人名外,流和柄皆為露胎銅鍍金,蓋上花瓣紋和流、柄上的花紋皆有銅鍍金邊,極具立體感,其餘四壺皆是在黃色琺琅釉地上繪團菊紋,完全平面化。另外,壺一的款識相較其餘四壺顯得極不工整且大小各異,似是不識漢字之人仿“畫”而成。同時,將壺一、三、四、五放在一起比對發現,壺一的釉色明顯光鮮瑩潤,尤其是開光內的大團菊紋釉質純正,有玻璃質感,紋飾亦更加精細。從圖片上觀察,台北故宮博物院的藏品跟壺三、四、五趨同,釉質、紋飾等細節與壺一相差甚多。從器形、釉質、做工等方面綜合評判,恰如上文各壺的排序,壺一為最佳,壺二、壺三、壺四次之,壺五最差。

  二?檔案與實物

  (一)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的製作檔案

  據清宮造辦處文獻記載,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十九日乾隆帝命人將康熙御制款金胎西洋琺琅碗一件、銅胎西洋琺琅花籃一件、銅胎西洋琺琅缽盂一件、銅胎西洋琺琅方鹵銚一件,雍正年制款銅胎西洋琺琅杯盤一份、銅胎畫琺琅仿成窯花樣蓋罐一對、銅胎畫琺琅包袱式蓋罐一件、銅胎畫琺琅壺一件,俱發往粵海關各仿製一件,並要求“不要廣琺琅,務要洋琺琅,亦要細緻燒乾隆年制款”。兩年後“於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員外郎四德、五德將粵海關監督德魁送到琺琅器十件,隨做樣琺琅器十件,持進交太監如意呈進交乾清宮”。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有一件“康熙銅胎畫琺琅黃地菊花方壺”〔文物號:故琺224,參考號:列三六? 60,圖六〕,高9.6厘米,口徑6厘米,外底有“康熙御制”雙圓框白地藍料楷書款,從大小、紋飾看,幾乎和前述五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壺完全相同。故有學者認為,此壺很可能就是上述檔案中出現的康熙御制款“銅胎西洋琺琅方鹵銚”,而壺二可能是檔案中照樣而做的琺琅器。但壺一署名的發現讓我們意識到,仿製的琺琅器更有可能是這件西洋工匠簽名的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首先,就在傳做琺琅器的三個月前,造辦處檔案記載“乾隆四十年熱河隨圍 八月十三日 員外郎四德來說,太監胡世傑交嵌假金剛石琺琅靶鐵炕老鸛翎鞘小刀二把(鑲嵌掉),傳旨:小刀上琺琅片並鑲嵌做的不結實,此系廣東成做,不是洋裡做的活計。將小刀交德魁處收拾妥協送來。再傳於德魁,嗣後所有傳做活計俱要洋裡成的”。傳做活計是指皇帝專門下旨定制的器物,乾隆帝特別強調“嗣後所有傳做活計俱要洋裡成的”,臣下一定會遵從照辦。其次,從檔案裡的時間記錄來看,從乾隆帝傳辦仿製琺琅器,到粵海關完成任務交回,前後用時約兩年的時間,但在乾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乾隆帝命人將康熙年款畫琺琅海棠式盒一件送到粵海關仿製,於乾隆四十八年正月初七日即將燒造好的十件仿製器和原件一同呈進,可見如果僅在廣州本地仿製琺琅器的話,算上來回的路程,同樣的工作量僅用五個月的時間即可完成,而乾隆四十年仿製琺琅器多出的這一年零七個月,恰好是廣州往返法國需要的時間。還有,從表面上看,壺一和壺二、三、四、五最大的不同是流和柄直接在露胎的銅鍍金上飾團菊紋,而沒有像“康熙銅胎畫琺琅黃地菊花方壺”那樣施黃色琺琅地釉,這很有可能是因為宮廷赴外洋定製器物,多是採用發送圖樣的方式,法國工匠並沒有見到“做樣琺琅器”實物,對細節不清楚所致。

  圖六   康熙 銅胎畫琺琅黃地菊花方壺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二)檔案中的其他器物

  根據五件菊花紋壺的特點和檔案相關記載,可以推斷另外九件仿製的琺琅器應具有如下特徵:一是有“康熙御制”或“雍正年制”款識,且紋飾、器形、大小與自身(仿製器)完全相同的被仿器物(原件);二是有若幹件“乾隆年制”款識且與自身紋飾、器形、大小完全相同的器物,但自身釉質晶瑩、紋飾細膩,鍍金、銅活等細節皆遠超同類;三是“乾隆年制”款識或是缺筆漏畫,或是字體大小各異不甚工整,與器物的精美程度極不相稱。依據以上三個特徵再結合檔案提供的名稱線索,在兩岸故宮的收藏中,大致可對照找出具體實物,詳見〔表一〕。

  〔表一〕乾隆四十年十一月乾隆帝仿製前朝琺琅器檔案名物對照表

  圖七   康熙款畫琺琅牡丹紋海棠式花籃    故宮博物院藏

  圖八:1  乾隆年制款畫琺琅牡丹紋海棠式花籃    故宮博物院藏

  圖八:2   乾隆年制款畫琺琅牡丹紋海棠式花籃底款   故宮博物院藏

  圖九  雍正銅胎畫琺琅白地花蝶紋蓋罐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1  乾隆銅胎畫琺琅花蝶圓蓋罐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 2   乾隆銅胎畫琺琅花蝶圓蓋罐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一  雍正銅胎畫琺琅白地藍花執壺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二:1   乾隆款畫琺琅白地藍花壺   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二:2  乾隆款畫琺琅白地藍花壺壺底   故宮博物院藏

  由於是根據圖樣製造,法國人按照自己或本地的審美進行了局部美化。施靜菲敏銳地發現“乾隆銅胎畫琺琅花蝶圓蓋罐一對”〔文物號:故琺660、故琺661,圖十:1、2〕與同類蓋罐的差異,她說“在風格上大異其趣,線性用筆消失,採用色塊暈染的西洋畫法,色彩鮮艷、繪製效果很不同。可見畫者必定是相當掌握西洋畫法的工匠,與水彩畫之畫法接近”。此外,在台北故宮博物院官方網站上的器物典藏資料檢索系統內,描述此對蓋罐“蓋面及蓋邊花卉之花心部分皆鑲嵌金座托寶石”,但在照仿原件“雍正銅胎畫琺琅白地花蝶紋蓋罐”〔文物號:故琺503,圖九〕上卻沒有這樣的裝飾。無獨有偶,在故宮博物院藏“乾隆款畫琺琅白地藍花鹵壺”〔文物號:故116597,圖十二:1〕的蓋面上有銅鍍金弦紋,而照仿原件“雍正銅胎畫琺琅白地藍花執壺”〔文物號:故琺229,圖十一〕的蓋面上卻沒有。

  需要特別討論的是,在“康熙金胎內填琺琅花卉碗”〔文物號:故琺270,圖十三〕的碗心上有法國巴黎課稅標章和符合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巴黎金匠行會驗證純度的年度戳記〔圖十四〕,並通過科學檢測認定金胎和碗壁琺琅紋飾應是在法國製作完成,但碗外底所測得砷白較有可能為當時中國的琺琅料,且款識字體端正,“似可推測無款的法國製造浮雕琺琅金碗有可能原無落款,進貢宮中後,再由造辦處工匠燒繪‘康熙御制’四字中文款識”。但是,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即如果檢測數據無誤的話,那麼有可能在法國製造的金胎琺琅碗到廣州後被誤燒了“康熙御制”款。首先,造辦處傳予德魁的“不要廣琺琅,務要洋琺琅,亦要細緻燒乾隆年制款”,很可能是“口傳諭旨”卻沒有文字記錄,此項要求只有其本人知道。而從乾隆四十二年初開始,德魁雖名為粵海關監督,但已經身染重病無法工作,事務完全由廣東巡撫李質穎接手操辦,很有可能德魁未將皇帝要求告知李質穎,以致李質穎命人按照原件燒製了“康熙御制”款。其次,造辦處檔案顯示,乾隆帝看到仿製成功的十件琺琅器後,當即下旨將新送到九件琺琅器配楠木匣刻名色簽後送乾清宮,而唯獨“新到琺琅器內金胎琺琅碗一件,交圖明阿代去照樣燒造一件”,雖原因不明,但根據存世的清宮舊藏琺琅碗與“康熙金胎內填琺琅花卉碗”材質、器形、紋飾和工藝完全相同,且皆署“乾隆年制”款識,很有可能是因為乾隆帝對器底的“康熙御制”款識不滿所致。

  圖十三   康熙金胎內填琺琅花卉碗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圖十四  康熙金胎內填琺琅花卉碗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碗心內為法國巴黎課稅標章和符合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巴黎金匠行會驗證純度的年度戳記

  另據“乾隆四十三年行文五月二十六日傳旨:粵海官辦賞用法琅瓶罐盤碗,嗣後不必辦做,俟傳時再做。如有已得者,隨貢進來,不許再做。其特傳做法琅器皿仍照樣成做,陸續送來”。粵海關根據乾隆帝的諭旨,繼續照樣成做“特傳做法(琺)琅器皿”,在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的年貢當中,即可看到名稱、件數皆可和乾隆四十年的傳做琺琅器一一對應的記錄。台北故宮博物院藏“乾隆銅胎畫琺琅白地藍花執壺”〔文物號:故琺3?參考號:*呂四七五 40,圖十五〕應該就是後來照樣成做的器皿之一,其楠木匣上刻“乾隆年制銅胎廣琺琅壺一件”,可見後來成做的器物是依圖樣在廣州製作。

  圖十五  乾隆銅胎畫琺琅白地藍花執壺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綜合以上論述,再聯繫比對五件乾隆款畫琺琅菊花紋壺所呈現的特點,似可得出如下結論:乾隆帝在乾隆四十年傳辦粵海關照樣仿製的琺琅器,為粵海關發圖樣送到法國製作,而之後按照乾隆帝諭旨繼續照樣成做的琺琅器,則皆為廣州製造,即“廣琺琅”。

  三?生產地分析

  乾隆帝在乾隆四十年這次傳做仿製前朝琺琅器時,很有可能並沒有打算去西洋製作,而是粵海關監督德魁對諭旨的誤解或者說“過度”執行所致。

  首先,從語言邏輯上來看,如果乾隆帝確實打算去西洋製作的話,沒有必要特別強調“不要廣琺琅,務要洋琺琅”。其次,“洋琺琅”顧名思義是西洋來的琺琅,但在造辦處檔案中有關器物製作的記錄和皇帝下旨的語境中,通常指代製造技術來自西洋的畫琺琅器,或是利用西洋進口琺琅釉料燒製的畫琺琅器,未見前往西洋製造的意涵。還有,雖然乾隆帝在三個月前專門強調“嗣後所有傳做活計俱要洋裡成的”,但仔細研讀此檔案即可發現,這更多的是針對“嵌假金剛石琺琅靶鐵炕老鸛翎鞘小刀”質量不好表示不滿。實際上,從後來的檔案和實物來看,傳做活計並沒有送到西洋製作,乾隆帝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但當時的粵海關監督德魁可能處於比較緊張的狀態,造辦處檔案顯示,德魁曾於乾隆三十八年進貢過“金燒琺琅鞘靶小刀”,如其與“嵌假金剛石琺琅靶鐵炕老鸛翎鞘小刀”是同一物件的話,不到兩年就出現質量問題確實難辭其咎。乾隆帝對辦事不力的粵海關監督通常會採取令其賠補銀兩、罰俸、革職等懲罰措施,德魁就曾在乾隆三十三年因過失被罰俸一年,這次算是比較溫和的“警告”,如果工作再出現失誤的話,皇帝不太可能還會如此客氣。德魁在接到“嗣後所有傳做活計俱要洋裡成的”諭旨後,不久仿製這十件前朝畫琺琅器的任務即到來,因此,他可能明白“不要廣琺琅,務要洋琺琅”的意思並不是要前往西洋製造,但既然有旨在先,不敢不貫徹執行。

  至於乾隆帝事後是否知曉琺琅器為西洋工匠所造,從筆者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他很可能不知此事。本文開篇已述,乾隆帝從乾隆三年即開始將本朝和前朝畫琺琅器物裝匣、刻名色簽後收藏於端凝殿中,一同存放的還有列祖御用朝珠、康雍乾三代御墨等器物,這次又特別仿製與前朝完全一樣的器物且燒製“乾隆年制”款識,未經使用即與做樣琺琅器直接送入乾清宮,其紀念意義已非常明顯,初衷很可能是為了向先輩之開創精神致敬。因此,如果乾隆帝得知這批器物為西洋人所造的話,不太可能將其與聖祖和世宗的器物一起恭藏。還有,在當時即使是在廣州製作畫琺琅器,前後也需要五個月的時間,乾隆帝不太可能知曉具體製作工期,所以,雖然赴法國製作器物耗時達兩年之久,但如果乾隆帝不是特別惦念此事而刻意催辦的話,粵海關監督也不會主動奏報,筆者查閱乾隆四十年及以後清宮造辦處檔案和兩岸故宮博物院所保留的宮中奏折檔,尚未見到有關記載。

  四?小結

  菊花紋壺和其餘九件器物的原配木匣已佚,從命名規律上來說,當時的木匣上應該會刻有“洋琺琅”字樣。因此,從紋飾、工藝特點等方面判斷,筆者完全同意施靜菲的觀點,即清宮舊藏的畫琺琅器物所謂“洋琺琅”者為廣東所產,亦屬於“廣琺琅”,需要略作更正的是,其中有一小部分器物為遠在西洋的工匠製作。

  乾隆帝將仿製前朝的畫琺琅器裝匣、刻名色簽後恭藏於乾清宮端凝殿中,但他沒有想到的是,此乃德魁發圖樣送到法國所造,並且有一個法國工匠竟然在菊花紋壺底留下了名字。雖然可能是出於一場誤會,但這批畫琺琅器卻意外地成了中法交流的歷史文化見證。

  拙文僅僅是個開始,有多項問題尚待解決和進一步深入研究。如文中所提多件器物參考號均為“呂四七五”,卻與《故宮物品點查報告》不符,考慮兩岸故宮博物院都存在此現象,推測問題有可能發生在文物南遷之時,具體原因尚待研究。菊花紋壺等器物在法國製造的詳細情況,亦需進一步探尋。將這十件法國工匠制畫琺琅器甄別出來,進行一系列科學檢測後,有助於學界建立比較準確且行之有效的工藝及化學成分等標準,用來明確清代國產與進口琺琅釉料的區別,並進一步甄別兩岸故宮博物院的收藏中,是否還有西洋工匠所造畫琺琅器。不僅如此,檢測數據對研究清早期畫琺琅技術的引進和製作,也具有巨大的參考研究價值。

  附記:本文在寫作過程中,得到法國友人夏德霖(Jean-Alexis Chatelain)先生、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孫顯斌博士和台北故宮博物院胡櫨文女士的大力幫助,在此深表感謝!

  (本文作者單位為故宮博物院器物部,文章原標題為《西洋製作乾隆款畫琺琅器物考》,全文原刊載於《故宮博物院院刊》2020年第7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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