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猶豫許久,我還是動筆寫了這篇文章。它涉及古典藝術品的一個獨特品種,在今日許已成為絕響。
這是一種貴過黃金的珍稀材質,卻取自於殘酷的殺戮;這是一種極盡完美的藝術奇葩,又派生出畸形的審美。對它真不知是該讚美還是貶抑,正是這種矛盾的心理搖晃著理性之舟,讓我的立場無法堅定,以致今日行筆依然滿心忐忑。它就是犀角雕件——今日全世界都在打擊和禁絕犀角及其製品交易。所幸文中之件為前清之物,為之行文只因其藝術魅惑太大,絕不是想讓這殘酷且畸形之美綿延下去。
這件犀角雕為童子彌勒造像,通高6厘米,若拳握粗細,色澤紅潤如棗。蹲坐的童子,兩手攏於闊袖之中,做平行狀橫擋嘴部,兩腿並在一起,膝蓋前凸,長褲、雙足及裸露的十趾微呈弧線排列。所著深衣寬大而得體,袖口覆蓋膝部竟至於地,卻絲毫不顯臃腫拖沓,衣褶線條流暢,質感自然。最惹喜之處是那微傾的大腦袋竟然占雕件整體的三分之一還多,光頭珵亮如蓋,凸目,視線略揚,雙眉如壟,闊鼻似蒜隆起。雖嘴部隱於雙手之後,臉部表情卻有意滿志得兼略有深思之狀。從頭身比例及面部無皺來看,此像當如童子少年,而就光頭、衣衫和稍顯謹嚴的蹲姿及憨態可掬的表情而言,無疑為嫩相僧人,行內人稱之為“童子彌勒”。此像造型別緻生動,刀工深峻準確,包漿厚實潤澤,品相完美無疵,質地如蜜蠟又近田黃,竹絲紋、魚子紋顯見,當為犀雕藝術佳品。同一造型及風格的犀雕作品甚少,10年前北京瀚海曾拍出類似一件,價至121萬元之多,且尺寸不及此件。
犀牛是世界上體型僅次於大象的第二大陸地動物,主要分佈於非洲及東南亞。非洲白犀和黑犀都長兩角,而亞洲犀除蘇門答臘犀外,皆獨角。據說獨犀的藥用價值在非犀的20倍以上。犀角比象牙更為珍稀,其聲名曾在夜光璧、明月輪之上。《戰國策·楚策》有載:楚王“遣使車百乘,獻雞駭之犀、夜光璧於秦王”。《漢書》述有“南越王趙陀獻文帝犀角十”。被後世譽為“性恭儉”的南宋皇帝宋孝宗,腰部佩帶亦為犀角所制。
古之中國曾有犀牛的大量遺蹤,廣佈於南方各省,如湖廣、雲貴,甚至青海一帶,由出現在商周時青銅器上的犀牛形象可見一斑。犀牛的皮血皆可入藥,犀皮還被用於士兵的皮甲與盾牌之上,而犀角清熱、涼血的功效更為時人所重。秦漢之際,我國醫藥學處於勃興時期,人們大量獵殺犀牛而致其幾近絕跡,唯雲貴之地留存稀影。此後的犀角基本靠進口或臣國進貢而來,當然珍如拱璧。至有宋一朝,使用犀角杯盞成為貴族流風,特別是有傳言犀角與象牙一樣,對有毒之物立顯驗效,更抬升了犀角的身份,成為皇家宴飲必備之物。不過,那時的杯盞都為素而不琢之器,蓋因其實用功能大過藝術功能。
明清兩朝,犀角的雕刻之風濫殤,珍稀材質與精雕細琢珠聯璧合,才使它的實用功能讓位於藝術功能,成為中國工藝美術的奇珍。乾隆以降社會動盪不安,溫飽及健康又成為生活中的頭等大事,犀角重新淪為藥用之物。近百年來,國人並未將犀雕視為藝術品,因而大量犀雕流出國門,留在國內的也大都被研碎入藥。直到上世紀末,犀雕在國際拍賣會上露臉後,才重新得到國人的青睞。2006年,一件明代犀角杯在香港蘇富比春拍中破千萬元大關,從此犀角一躍成為雜項拍賣的霸主。
據載,我國最後一頭犀牛被獵殺於1922年,從此,人們再也無緣在這片土地上看見野生犀牛的身影。如今,亞洲犀僅在印度、蘇門答臘、馬來西亞有一息尚存,而在黑犀最主要的生存地坦桑尼亞,95%的犀牛都是被盜獵者殺死的。不到10年時間,那裡3000多頭犀牛僅存百餘。所幸現在人們對此有了認知,亞犀、白犀和黑犀先後於1973年和1977年被國際組織列入瀕危滅絕動物名錄而被禁止獵殺和交易,隨後我國也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簽字國,取消了犀牛角的藥用標準,並立法禁止犀牛角及犀角製品交易。或許從此以後,再也難見到新的犀角雕刻藝術品,但我們為這種瀕危物種得以延殖而歡欣。
當看到有些有錢人的腕上套著一串新犀角珠在人前炫耀之時,我覺得他不是“土豪金”,而是殘酷殺戮者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