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與古董有什麼區別
  • 19年3月30日 15:14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文物與古董有什麼區別?文物是指過去遺留下來的在文化發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是遺存在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化遺物。文物一般包括:與重大歷史事件、重要人物有關的,具有紀念意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遺址、紀念物;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群、古建築以及石窟、石刻等;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革命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舊圖書資料;能反映各時代的社會制度、具有社會生產代表性的實物。如:

1、革命文獻資料及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舊圖書資料。

2、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和重要人物有關的,具有紀念意義和歷史價值的建築物、遺址、紀念物。

3、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古建築、石窟、石刻等

4、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5、反映各時代的社會制度、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具有代表性的實物。

古董是指過時的東西以及可鑒賞、研究的古代器物,可供瞭解古代文化的參考。古董、古玩並不一定都是文物。古董”也稱“骨董”,所謂“骨”,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過去之精華;所謂“董”即知道、瞭解。

文物與古董兩者最主要的界限在於,文物受國家文物法保護,可私人持有,但禁止民間流通買賣,而古董是對珍貴的古物的泛指,涵蓋範圍廣於文物。

從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較來看,文物在時間的涵蓋上要大於古董或古玩,因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現代或當代,只要是優秀的文化產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範疇。而古董和古玩則不然,現代和當代的東西不能稱為古董和古玩。內容上古董和古玩涵蓋面要遠大於文物,因為能夠定為文物的畢竟是少數,它必須是社會、文化發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

在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得知你從事文物藝術品收藏時,會覺得你很有品位、很有身價。所以,收藏文物藝術品是最具魅力、最激動人心、也是最有價值的。新的《文物保護法》的出台,一定會使收藏文物藝術品掀起一個新的高潮。

近幾年,民間的集藏可謂方興未艾,如日中天。前不久,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又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新法規定,公民只要通過合法途徑(即:依法繼承贈與;文物商店購買;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公民個人合法所有文物相互交換或依法轉讓;國家規定的其他合作方式)獲取的文物均可依法買賣流通。這一規定打破了國營文物商店獨家壟斷局面。實際上20世紀90年代民間私人之間文物買賣交流也是比較活躍的,包括各地建造的不少具有一定規模的古玩城,許多古玩商也都在經營文物,所以這次新法實際上是對早已成為合理現實的一種合法承認。

由於私人文物買賣流通的開禁,涉足文物市場的人越來越多。有的人對文物、古董、古玩不知如何區分,筆者認為:“文物”是指歷史遺留下來的,對研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有價值的東西,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如建築、碑刻及各種藝術品等。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又可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1987年文化部曾專門發過通知,對一、二、三級文物標準作過界定和規定。“文物”兩字最早出現於春秋戰國,是禮樂、典章制度的統稱。到唐代,其涵義與今天的涵義比較接近。文物從時間上看,有古代、現代,也有當代的。他涵蓋各個歷史時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層次的,即使是流傳至今的古代器物,也不是都能成為歷史文物的。

愛好收藏但不可涉及犯法之事。學學《文物保護法》對自己的收藏之路有好處!現如今古玩市場在各大中小城市一個個崛起,民間鑒寶也蜂擁而來,尤其是網上收藏論壇更是爭論喋喋不休。其爭論的焦點主要是古玩的真與假,高手如雲誰也說服不了誰。看似熱鬧的場面卻隱藏著不為人知的東西,不管怎樣說明現在起碼是盛世,也只有盛世才會出現這種熱鬧的場面。但是,介入收藏你搞懂文物法沒有?你瞭解什麼是文物什麼是古玩?

《文物保護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

(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

(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

(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

(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你手中有沒有與上述有關的文物嗎?如果有你該如何處理?只有一條就是上交國家,個人是沒有權利收藏文物的,除非你能證明你的文物是解放前傳承有序的東西,或者能出具國家文物店賣給你的東西,否則均不合法。如果你把自己手中的藏品上交國家,而國家不收,說明你的東西不是文物,那它又是什麼東西?筆者認為它就是古玩。區別文物與古玩的實質性就在於一個是考古認可的,傳承有序的;而古玩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它只能在民間這個大家庭裡受到藏家的追捧。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古玩與文物的區別吧?文物是死的而古玩是活的。這是古玩自身的不確定性造就出它朦朧不解的魅力。於是也成就了很多大收藏家和仿古藝術家,同時也成就了一批所謂的鑒定專家。筆者認為玩古玩不可較真,突出一個玩字擺好心態是關鍵,一旦介入古玩最好是自己說服自己不可相信任何人,當然專家的意見只能作為參考,可以相互交流、共同研究。

文物與古玩說白了就是一回事,一個是有戶口和一個沒戶口的孩子其待遇自然不同是一個道理。很多人總想把自己收藏的東西讓世人認可,爭來爭去實際上不就是爭個“文物”的待遇嗎?筆者認為大可不必。既然世間存在古玩,那就當它是古玩吧,又何必為真與贗鬧的大傷腦筋呢?古玩不存在真與贗,只有藝術的高與低,因此大家千萬不要再為真假方面去爭吵。真就是文物、不真才是古玩,文物歸國家所有古玩才是民間的寵兒,至於都想把古玩弄明白只要不當真,你就盡情的去玩吧,那裡邊的樂趣自然是那些不接觸此道的人所不知道的。因此古玩的樂趣自然會大於文物。筆者再次強調古玩不存在真與贗,喜歡他就真,不喜歡它就假。從古至今古玩與文人雅士結合演繹出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無形之中透出朦朧之雅趣,擁有古玩者被後人逐漸歸結為顯示身份的一種象徵!這就是古玩的市場價值所在,你喜歡你就會願意出高價歸為己有,你不喜歡就是不花錢白送你你也不願意要。古玩沒定價,雙方成交才是市場價,別把古玩看的很神秘,也不要聽信專家給你的估價,玩自己喜歡的才是硬道理!

以上就是文物與古董有什麼區別的相關介紹,如果想瞭解更多的收藏知識請多關注古董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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