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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孟頫《六體千字文》把「大篆」這一體寫成了「豐中銳末」的樣子,那是他們元代人對大篆(金文)的誤解。元代研究篆書的人,都是區分不開大篆和古文的,他們可能認為商周金文的鑄前書丹,是寫成「豐中銳末」,所以自己下筆就也要「豐中銳末」不可。
其實,「豐中銳末」是古文的特徵,而不是大篆的特徵。所謂「大篆」是先秦的青銅器銘文和典正用途刻石文字的合稱,筆畫都是中鋒運筆而不露鋒的。從商一直到戰國的金文,基本上都是如此,這是基本規律——典正書體的基本規律。
《六體千字文》裡的大篆,因為有「豐中銳末」的特點了,那它們就是古文了嗎?也不能這麼說,因為它們是按金文的情形而寫出來的,筆畫比古文好像是多了一點,也相對更端莊、莊重,圖畫感也更多些。總之對比古文,它們確實是顯得更「典正」一些。
元人為什麼對先秦文字有誤解,把古文的「豐中銳末」張冠李戴地用到大篆上呢?這與當時很有限的竹簡書實物資料有關。西漢時出土和發現的「孔壁書」等,以及西晉出土的「汲塚竹書」,存世一段時間後都毀於兵燹了,北宋的邵博在甘肅天都當官時,倒也很偶然地發掘過漢代木簡(見《邵氏見聞錄》),當時沒有現代社會這樣的影印出版的條件,沒有幾個知道這件事,連米芾都不知道,更何況元代的趙孟頫等人了。而拿這些古文真跡與青銅器銘文對比,就不難知道「豐中銳末」原本是誰的特點。
至於秦朝的小篆與同期秦隸的孰正孰支的問題,「雲夢睡虎地秦簡」、「裡耶秦簡」的發現是很明確地給出答案了,而這些秦簡的出土也是在最近幾十年才發生的事。
因此,歷來都說先秦文字就是篆書(包括大篆和小篆),而竹木簡牘上的古文,似乎被遺忘在歷史的遠景當中了。
直到現在,專門搞書法研究的專家們還普遍將篆書或金文當做是先秦文字的主體,這在近幾十年來已經新發現了眾多戰國簡和秦簡的今天,是很不應該的。基於這些對先秦古文真跡的新考古發現,我覺得應該說古文是先秦文字的主體,而不是篆書。因為古文書體是先秦的日常書體,民眾日常會用,吏隸更會大量使用,故其使用量當然應該遠遠大於金文、刻石文。
當然,篆書和古文之間的聯繫是主要的,區別是次要的,這一點,也是需要說清楚的。只要研究者和從事書法創作的人,對古文給予充分的重視,注意到古文在情致、意趣、筆法上與篆書的一定程度的差異,也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