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行草《過庭復語十節卷》賞析(共6張圖片)
  • 16年3月12日 07:5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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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1470.11.28—1559.3.28),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明代傑出畫家、書法家、文學家。四十二歲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號「衡山居士」,世稱「文衡山」,漢族,長州(今江蘇蘇州)人。因官至翰林待詔,私謚貞獻先生,故稱「文待詔」、「文貞獻」。為人謙和而耿介,寧王朱宸濠因仰慕他的賢德而聘請他,文征明托病不前往。正德末年因為歲貢生薦試吏部,授翰林待詔。他不事權貴,尤不肯為藩王、中官作畫,任官不久便辭官歸鄉。留有《甫田集》。

文徵明的書畫造詣極為全面,詩、文、書、畫無一不精,人稱是「四絕」的全才,詩宗白居易、蘇軾,文受業於吳寬,學書於李應禎,學畫於沈周。其與沈周共創「吳派」。在畫史上與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稱「明四家」(「吳門四家」)。在詩文上,與祝允明、唐寅、徐禎卿 並稱「吳中四才子」。

文徵明行草書《過庭復語十節卷》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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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72歲行草《過庭復語十節卷》賞析,簡直太震撼了!收藏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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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

·途次遇達官長者,務持恭謹,有問則應,不得泛言。平交之人亦宜斟酌。

·本郡吏胥門皂之類來迓,審其有無批票。若系正役,照名收用;額外之數,即為投充,須加峻拒,庶免後艱。

·履任凡諸公務,自有成規,惟事長官以誠,處同僚以和,接士大夫以禮,馭下人以正,其大要也。然此約者耳。至若嚴交際、崇樸素、慎名節、減嗜欲,則其身之要,務加警省,不得自寬。

·聽訟兩造具備,先諦觀原狀一番,察其口語與狀無舛,則審被告,如不輸服,則有知證之人可審,若知證不偏庇,尚不心服,乃察言觀色出己意斷之。仍明白曉諭某得某罪,某得某罪,庶不為吏書所誆。至若人命贓私等項重情事未易白,則令另報無干知證之人行拘再審,務得真情,不可輒為鍛煉,致有冤抑。

·情輕人及婦女不可概禁。古人謂囹圄之苦度日如年,不可忽也。況各屬起解自有承批人役,各衙之前亦有保店之家,俱可責其管領,庶為簡便。至若重情及強狂之徒,不在此限。

·招議要明淨簡直,蓋招乃犯人口語,議則官司所斷照行。又招內所有擬罪不能該者,多取成案觀之,義自見矣。今在外招議率多潦草,無怪其然。蓋在京法司官職專問刑,招議皆自起草,且有長官裁定之,大理余駁之,不憂其不精當也。外官兼攝數事,招議假手吏胥,視其成案不能增損一字,且刑名是及物之政,豈可忽略若此,況又生民休戚之所繫乎。

·大明律及問刑條例須早晚熟念,此書乃刑官之本領也。余若律條疏議大明令及近日所刊法家諸書俱宜涉獵,庶幾臨事無惑。其一應詩文之類則在所緩矣。

·本邦百貨所萃,率多珍奇,纖巧,務要矜持,不宜寓目。一寓目間, 心即有所繫,縱不自市,亦恐為人所窺矣。

·吾門素風。然自吾祖吾父奕世冠冕,頗有薄田百十畝,敝廬數十楹,足以給日用,裕棲息,出而從政者得免內顧之憂。吾又備位列卿,樹歷中外三十餘年,立身不敢苟且,自奉亦甚儉約,常祿所積可勾買山之資,而世澤所及,實有喬木之蔭也。爾今筮仕,正宜立身行道,顯親揚名,區區利祿之類,誠不宜屑心也。況以大志未酬,前程尚遠,奮迅激昂,以收桑榆之功,此其基也,余詩所謂「澠池翼終在」者以此。便人還家,不必以土產一絲一粒為寄,只得平善手書及幼孫新婦之安足矣。

·昔鄉賢達鄺公為剌憲副【注】,嘗以絨褐寄其父,乃讓之曰:汝為法官,不聞為一方洗冤澤物,乃以此污我。遂封還之。其子感激,愈勵清操,卒為名臣。吾雖老耄,尚有慕於鄺翁也。汝其懋之。

右十節情之所到信筆書之,言雖無倫,義實有立。汝能體行之,遠大其基於茲乎。

歲戊戌秋日高吾老翁書 。

【注】此三字「剌」為異體字,「副」字不太好辨認,或有失誤,我覺得其意思很可能是當時的一種官職。非 常希望真正的專家學者指正。

簡評淺析

該段內容為「過庭復語」,並非與孫過庭有關,而是從論語引申來的,意思顯然就是父親訓誡兒子的信件文字,這一點從其內容也很容易看出來。但是這個內容並不是文征明給兒子的信,而是他抄錄「高吾老翁」的信。高吾老翁顯然不是文征明,在文征明用過的所有字號中都沒有「高吾」的字樣。而且前面所說這段文字是文征明(1541年)文72歲時所寫的,這個時間是抄寫的時間,也不是文中的戊戌(1538)年。此外還有兩點,一是文中的「備位列卿,樹歷中外三十餘年」 與文征明不相符合,文氏仕途並不順遂,只在京做了四年小小的待詔;二是文征明的兩個兒子雖然也做了官,但一個是秀水訓導、官國子監博士;一個是烏程訓導、後為和州學正,都不是搞刑法的,與文中所言也不符合。而原作者「高吾老翁」究竟是哪一位,我一時也無從查找,必須有詳細記載明代官吏的文件的佐證才有可能確定,但願有人能為我們揭開這個謎團。

信中具體的十條大都是為官之道,如何接物待人處事之類,於今來說幾乎沒有多少積極意義了。個別生僻詞彙只要查查大字典都不難明白,我就不多此一舉了。

從書法方面看,這篇作品行草兼用,筆法多樣,流利從容,特色鮮明,既有俊秀溫潤的一面,更有文征明晚年峻峭崢嶸、老辣瘦勁的特點,很值得玩味與學習。他喜歡露鋒起筆,直劃往往堅挺剛勁,橫畫多上揚,豎劃則堅直有力,他的撇多如長鋒,銳利如細長之利刃,這些都可謂「鐵劃」。他的捺或長而有波彎,或反捺而帶回勾;他多用尖轉回折,突兀而銳利,此亦可稱為「銀鉤」。他的筆劃間或字間的連帶或實或虛,實連之筆劃細直,迅疾如電;虛連則筆斷意通,一呼一應。另一方面,他又有許多非常圓滑的使轉運筆,如很有彈性的鋼絲纏繞盤旋一般。他的口字框常常不封死,似乎要留著活氣;他的「門」字框左右不同,也很有特點。他的許多字如「也」、「之」、「所」、「人」、「可」、「不」、「有」、「官」、「在」、「自」都很有個性和代表性。總之,各種筆法,他都能信手拈來,恰當運用,熟練之至,可以說是筆筆生變,字字靈動。

這篇帖卷無疑他晚年書法的代表作之一。而且此帖筆跡清晰,易於學習,是一件很好的學習範本。但他的字學起來頗有難度,對初學者入門似乎不太適宜。應該是進入行草學習的中級階段,選定自己喜歡書家進行深入學習是可選的字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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