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交易沒有簽合同能否順利維權?
  • 16年10月20日 14:01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古董台灣搜集整理,收藏品交易沒有簽合同能否順利維權?

賣出玉石後卻遲遲收不到貨款,沒有簽合同的交易能否順利維權?2016年12月,這起長達3年、涉案金額達800餘萬元的合同糾紛案終於執結完畢。

口頭交易 引出800萬糾紛

徐某在烏魯木齊市華凌國際珠寶城開了一家玉器店。

2013年5月,徐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程某。同年8月17日,程某來到徐某店裡稱要購進一批玉器,挑選後從店裡提走了羊脂玉手鐲、玉石手把件等70件玉器,價值510餘萬元,並在貨品清單上簽字,口頭承諾在當月底將貨款支付給徐某。同年12月14日,程某再次從徐某店中提走57件玉器,價值330餘萬元,程某又在貨品清單上簽了字。

此後兩年的時間裡,程某陸續給徐某支付貨款33萬元,但近810萬元的餘款一直未付。

庭審交鋒 程某稱替朋友買

徐某多次向程某索要欠款無果,2015年5月,徐某將程某起訴至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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