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歷史上名稱的變更次數
  • 16年2月12日 16:07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國家文物局在解放初期到1988年之前不叫國家文物局,而且管理的直屬部門也歷次變更,那麼國家文物局歷史上名稱的變更幾次,國家文物局原先的名稱的都叫什麼呢?
 文物局成立之初,確實是設立了三個處,分別為圖書館處、博物館處,文物處。鄭振鐸信札中所體現的人事安排謀劃,最終卻未得完全實現。夏鼐到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任副所長,向達還是任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未能到文物局就任。因而文物處處長和圖書館處處長空缺,只任命了書畫鑒定專家張珩和圖書館學專家萬斯年分別擔任文物處和圖書館處副處長。只有裴文中一人到了文物局,擔任博物館處處長,副處長是博物館學和古代科技史學家王振鐸(即王天木)。1954年,裴文中到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研究室任職後,由王振鐸擔任博物館處處長。中央撤銷五大行政區後,1937年參加革命的老幹部陳滋德從西南大區調任文物處處長,此後一直由他擔任。當時業務處長職務中,只有他一人是唯一的行政幹部任處長。
  當時文物局各業務處室的負責人和主要業務幹部,幾乎都是由鄭振鐸推薦安排的。全國的文物專家彙集,學術氣息甚為濃厚。而羅福頤、徐邦達、傅忠謨、陳明達、羅哲文以及後來的顧鐵符、馬耕漁等都只是文物處的業務秘書。文物局是主管全國文博事業的一個專業性很強的政府職能部門,起用了這樣一批具有相當專業水平的業務骨幹,對於推動文物事業的發展無疑起了重要的作用。
 新中國的文物保護工作,起始於1949年。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成立,設一廳六局,文物局是其中之一。文化部文物局的主管業務,除文物、博物館外,還有圖書館事業。
    1951年10月1日,經政務院批准,文化部文物局撤銷,文化部文物局與科學普及局合併,成立文化部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和電化教育工作。增設的文化館處,由彭道真任處長。
    1955年1月15日,文化部部務會議決定,成立文化部文物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館事業。劃出圖書館、文化館事業部分,仍由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局管理。
    1965年8月23日,文化部決定將圖書館事業再次劃歸文物管理局領導,改為文化部圖博文物事業管理局。
     文化大革命期間,圖博文物事業管理局隨文化部一起陷於停滯狀態。為盡快恢復文物工作,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1970年5月10日,國務院圖博口領導小組成立,由國務院辦公室直接領導,主管全國圖書館、博物館和文物工作,組長為軍宣隊幹部郎捷,王冶秋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政工組、辦事組和業務組。圖博口領導小組在周恩來總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領導和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工作,文物工作開始逐步恢復。
    1973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成立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的通知》,圖博口領導小組撤銷,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仍由國務院辦公室代管。國務院任命王冶秋為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局長,下設辦公室、文物處、博物館處、圖書館處等。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的成立,極大地促進了文物保護工作的盡快恢復。
    1982年4月,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將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和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五單位合併,設立文化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改為文化部文物事業管理局。當時在書記處討論時,胡喬木、鄧力群等同志認為文物局情況特殊,要予以加強,提議建立國家文物委員會。1983年1月26日,國家文物委員會成立。國家文物委員會由文物、考古、歷史、建築等方面專家、學者組成,是國家文物工作的咨詢性機構,文物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等都要通過這個委員會。第一任主任委員是夏鼐,不久夏鼐逝世,是胡喬木提出由廖井丹來繼任的。委員會的成員全部為專家,行政幹部不予參加。任命文物局副局長沈竹為秘書長,但不作為委員參與會議討論。國家文物委員會的委員有:尹達、王仲殊、王振鐸、馮先銘、安志敏、蘇秉琦、啟功、吳良鏞、單士元、張政烺、鄭孝燮、賈蘭坡、顧鐵符、宿白、常書鴻。國家文物委員會在文物工作方針、政策、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文物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廖井丹逝世之後,國家文物委員會陷於停頓,沒有再進行活動。
    1987年6月20日,國務院決定將文化部文物事業管理局恢復為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直屬國務院,由文化部代管。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對外獨立行使職權,計劃、財政、物資分配等單列。
    1988年6月16日,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改名為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局是文化部歸口管理的國務院主管全國文物、博物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人事管理、行政和事業費預算、勞動工資等方面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直接聯繫辦理。國家文物局的名稱一直延續至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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