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晚期青銅斝及其銘文探究(共2張圖片)
  • 23年8月27日 02:10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河南省新鄉市博物館藏有一件商代晚期的青銅斝(見圖),在其器底內壁刻有“公式”字,故名“公式”斝。此斝保存完整,紋飾精美,更有“公式”字銘文,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1952年,該“公式”斝由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河南安陽挖掘出土,並交付給當時的平原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後交撥新鄉市博物館收藏,現為國家一級文物。

  此斝通高44.7、口徑20.7、腹徑15.4厘米,重6.315千克。斝是商周時期一種用於溫酒的容器,也用作禮器,始見於二里頭時期,盛行於商代和西周早期,到西周中期以後已十分罕見。此斝侈口,口沿上有對稱鑄造的傘狀柱,雙柱對立位置近直線,柱為長方體,腹壁略鼓,底微鼓,三稜錐足。此斝柱頂飾渦紋、幾何紋和饕餮紋;頸飾蕉葉紋,紋內填滿是對稱的饕餮紋;腹部中間有一凹槽,上、下均為饕餮紋,間飾扉稜;錐足上飾有饕餮紋;內腹底部鑄有銘文“公式”字。根據朱鳳瀚在《中國青銅器綜論》中對青銅斝器型的分型定類,此斝應為Ba型Ⅱ式,屬商代中晚期。青銅器銘文也被稱為金文,這些銘文不僅有重要的史料價值,而且還是青銅器斷代的重要標準之一。根據《中國青銅器綜論》中對商後期金文常見形式的歸納,商代後期的單字金文多為“家族之名號”或“作器者名”,用以表明作器者之族屬或作器者的名字。由此可見,“公式”斝應屬“公式”族或“公式”所有。 

  關於“公式”字銘文,學界爭議較多。“公式”字銘文,作四足,兩足在圓框內,兩足在圓框下。嚴志斌的《商代青銅器銘文研究》認為“公式”字為“正”,並分五型,這件的“公式”字為A型。周永珍在《殷代“韋”字銘文銅器》一文中引用張秉權和嚴一萍的觀點,認為“公式”字同“公式”和“公式”“公式”,即“韋”“衛”“圍”同字。“公式”字之所以有不同的寫法,是因為各時期寫法不同。“公式”字銘文應為殷墟四期,即商代晚期。而雒有倉的《商周青銅器族徽文字綜合研究》則不認同周永珍的觀點,認為“圍”“韋”“衛”三字不通,三字各有不同的含義。“公式”是“圍”字,“公式”是“韋”字,“公式”是“衛”字,“公式”字是“征”字。雖然,嚴志斌認為“公式”為“正”字,但也指出“公式”與“公式”應為同一字。 

  根據《殷周金文集成》的收錄情況,目前所見“公式”字銘文青銅器共有28器,並認定此字為“圍”,記鼎9、簋4、爵5、觚3、觶1、斝2、壺2、戈1、鐃1。其中4件有明確出土地點,均出自安陽。在甲骨文中,關於“公式”的記載較少,《甲骨文合集》也認定此字為“圍”。《合集》第33398號載“惟今日辛圍擒?於翌日圍擒。”前一句為占辭,卜問“圍”是否有所擒獲;後一句為驗辭,說在翌日“圍”果然有所擒獲。全片卜辭含義清楚,時日相合。《合集》第33399號載“於斿圍擒”,即說“圍”於“斿”這個地方有所擒獲。由此可見,“圍”應為商代臣服於商王的一個氏族,且“圍”族與商王關係密切,可以理解為商王近臣。《說文解字》中對“圍”字解釋為“守也,從囗,韋聲。”因此,“圍”族很有可能擔負著守衛商王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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