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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蟒袍介紹,清朝蟒袍,又被稱為花衣,因袍上繡有蟒紋而得名。徐珂《清稗類鈔》服飾類:蟒袍,一名花衣,明制也。明沈德符《野獲編》云: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凡有慶典,百官皆蟒服,於此時日之內,謂之花衣期。如萬壽日,則前三日後四日為花衣期。
清朝蟒袍是文武官員最常用的禮服,因袍上繡有蟒文而得名。關於蟒、龍的區別,歷來沒有明確的答案。一般根據《野獲編》“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御(龍)袍相肖,但減一爪”及《大清會典》中“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的結論。其實不盡然。因為人們在各個時期對蟒和龍的概念並不是固定的。
龍不完全是五爪,蟒也不完全是四爪。到了清代,儘管在名稱上將龍、蟒劃分得十分清楚,但在圖像的反映上往往是一致的。地位高的官吏照樣可穿“五爪之蟒”,而一些貴戚的到特賞也可穿著“四爪之龍”。至於,何時為龍,何時為蟒。主要在當時的社會等級制度比較嚴格,龍被視為帝王的化身,除帝后及貴戚外,其他人不得“僭用”,所以同樣是一件五爪龍紋袍服,用於皇帝的可稱為龍袍,而用於普通官吏時,只能叫蟒袍。在顏色上,只有皇族可用明黃、金黃及杏黃。普通人一般為藍色及石青色。
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辭歲》:“凡除夕,蟒袍補褂走謁親友者,謂之辭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十回:“原來那位新人,早已把鳳冠除下,卻仍舊穿的蟒袍霞帔,在新床上擺了一副廣東紫檀木的鴉片煙盤,盤中煙具,十分精良,新人正躺在新床吃舊公煙呢。”洪深《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下篇二:“舊戲行頭中的蟒袍長靠,仍得用一主色,使全體有混一的傾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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