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早期紫砂作為民間工藝,作品上並不留有作者名款,南京出土的嘉靖年間司禮太監吳經墓中的紫砂提梁壺就無名款。 到供春製作樹癭壺時,由於供春是生活在文人圈中的書僮,因而受到文人書畫作品上落款的影響,而在樹癭壺把側的壺身上用尖頭工具劃下了『供春』兩字。 這便是紫砂壺上落款的雛形,到了時大彬時代,由於文人的直接介入,開始在壺底鐫刻『庚戊冬日時大彬制』這種帶甲子年款的款識。
到了陳鳴遠時代,壺底刻款與印章款同時出現,之後漸漸只用印章而不刻款了。一般是在壺底用姓名全稱章,蓋內用略小的不帶姓的名章。
到乾嘉年間陳曼生參與壺藝之後,壺上的款識就不僅僅是壺工個人的了,如曼生壺的底部是『曼陀花館』、『阿曼陀室』這樣的陳曼生書齋名,壺把稍下及蓋內鈐壺工楊彭年名,壺身上鐫刻書畫裝飾又要落上捉刀握筆的書畫家名。有個別壺工在子口(內牆)上及內底裡留有印記的。此外在壺底部也有定壺人的印記及『大清乾隆年制』的年款章
紫砂壺的款識(紫砂壺印款),是鑒賞其年代及製作者姓名的重要佐證,也是文博古董和拍賣界對壺估價的唯一依據。 歷代的制壺高手、名家,對用印鈐款都是十分講究的,他們的款識不僅表現出很高的藝術素養,而且在印章的佈局、形式等方面也相當苛求,這是鑒賞款識的一個重要因素。具體地講,名家的款識一般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印章製作十分考究。名家的印章,或本人所制,或請篆刻名家專制,具有一定的藝術品位。而偽印章則難以達到這種水平,多呆滯無神。
印章形式使用合理。有的作者在同一壺上使用兩方或兩方以上不同形式的印章,鈐印位置十分講究,整體上顯得和諧統一。
刻寫、鈐印位置適當。紫砂壺的款識一般位於壺的蓋內、底、把梢、腹四個部位。
款識大小適宜。刻款、印章的大小與壺本身具有一定的協調性。款識的大小與壺的大小相協調,即壺大款識大,壺小款識也相應小;款識大小與款識所處的部位相協調;底部的款識比蓋款、把梢款相應大一些,反之則很有可能是偽品。
在熟悉掌握了紫砂壺名家款識之特點後,我們鑒賞紫砂壺的款識就有了一定的基礎。
1、顧景舟印章
2、蔣蓉印章
3、呂堯臣印章
4、裴石民印章
5、汪寅仙印章
6、王寅春印章
7、吳雲根印章
8、徐漢棠印章
9、周桂珍印章 10、朱可心印章
11、自名齋、號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