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捐納監生執照(共2張圖片)
  • 24年8月5日 00:34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圖1 《戶部執照》

  中國的封建制度建立以來,歷朝都有授給官爵已取得捐納的做法。清代的捐納不但形成了一定的制度,且較為完善。清朝各時期捐納的名目各有不同,有時以備邊或籌餉;有時彌補國庫或賑災等事由來籌措資金。因時期不同,名目不同,收取捐納數量也不同。捐納者到省城直隸府賑捐局按照捐例名目價格規定繳交白銀或制錢。光緒年間,戶部議奏各省賑災捐銜封貢監均以五成實銀上兌。戶部核准五成之數再減一成以四成實銀上兌,規定捐納四成、五成者只能是封典、升銜、虛銜貢監生,應試的監生仍收十成實銀。本文所要介紹的這兩件捐納監生執照的捐監者只交四成白銀肆拾三兩貳錢。這類捐監只圖個監生虛銜。清朝捐納制度一直沿襲到光緒三十一年隨同國子監的停辦而消亡。

圖2 《監照》

  監生,清代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的學生。清代監生有四:恩監、蔭監、優監和例監。恩監是由皇帝特許入國子監者;蔭監是品官子弟不經考選入國監者;優監為優秀附生(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清代生員稱附生)入監學習者;例監則是庶民通過捐納資財入監者,也稱為捐監,例監雖不算正途出身,但捐監是地主、商人、富家子弟曲線進入仕途的捷徑,如未取得秀才資格欲應鄉試考舉人,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清後期因捐監之風氾濫,捐納的監生人數劇增,捐監者僅存虛名而不被朝廷重視。這兩件執照的主人就屬於監生中的第四種例監。兩執照均系白棉紙木版印刷而成,周邊有花紋邊框,頂部分別印有《戶部執照》(圖1)和《監照》(圖2)字樣。其中《戶部執照》長60、寬45厘米。《監照》長56、寬48厘米。

  清代的戶部是主管全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的機構, 國子監是當時全國最高學府和教育管理機構,戶部和國子監分別把各省上報清冊所列的內容填入《戶部執照》《監照》,經辦人員對填寫的姓名、金額核對時用硃筆畫圈,填上三代祖宗名字和日期,無誤後,用硃筆簽上一“實”字,簽發人在戶部簡稱“部”字下,國子監簡稱“監”字下用硃筆簽上一個“行”字,蓋上“戶部之印”“國子監印”,並在中縫蓋章或畫押,填發後分發到各省轉至捐監者收執。《戶部執照》是戶部發給納監者交銀的正式收據,捐納者憑《戶部執照》,可以到國子監換《監照》。《監照》是國子監發給納監者的監生執照,也是監生的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從《戶部執照》《監照》這兩份證照來看,當時的發放制度比較嚴密,手續規範,審核校對工作比較認真。

  歷史留下了證照,而證照又真實地反映了歷史。《戶部執照》和《監照》真實地記載了清代科舉制度的一個歷史瞬間,使我們看到了封建王朝將科舉考試及陞遷納入買賣關係的消極腐朽的一面。這兩份執照的發現,對研究清代捐納制度和國子監史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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