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藝術品綜合保險是以藝術品為標的的財產類的保險業務。該保險是覆蓋藝術品業務流程較廣、承擔保險責任較多的為藝術品精準定制的保險業務。
藝術品綜合保險主要承保藝術品在保管、展覽、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及盜竊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藝術品綜合保險分類為藝術品綜合損失險、藝術品運輸保險。在保險期間內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藝術品的損失,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一)火災、爆炸;
(二)水漬、煙熏;
(三)雷擊、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災害;
(四)因失竊造成的藝術品丟失;
(五)藝術品在運輸途中因交通工具發生碰撞、出軌、傾覆、墜落等。
另外,承保藝術品在保險責任事故時因施救、現場查勘或其他為減少事故蔓延所發生的經濟損失及合理的施救費用,也由承保方責任賠償。
如某藝術品公司投保藝術品50件,保險金額2億元,繳納保險費20萬元。保險期間一年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1000萬元,經損失鑒定認可,承保人即賠償被保險人1000萬元的經濟損失。
藝術品綜合保險系套餐類的保險產品,適合藝術品企業為藝術品的展覽、運輸、倉儲等整體投保,為藝術品提供一攬子保險保障。
藝術品綜合保險的推出,引入了藝術品市場的風險防範、技術支持等專業技能外,也將專業的藝術品修復系統引進了國內,同時填補了藝術品保險市場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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