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店老闆買賣象牙製品獲刑(1張圖片)
  • 24年1月5日 22:10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本報記者趙晨民漫畫陶開儉
  馴鷹、玩象牙曾經是古代權貴們用以展示自己高雅奢華生活的手段,然而今天這些行為卻有可能觸犯刑法。姑蘇法院整理了兩個因為非法收購、出售珍稀野生保護動物及其製品獲刑的案例,提醒大家,野生保護動物及製品,可是萬萬碰不得的。
  網絡出售紅隼被抓
  一直憧憬「馴鷹」的天津男子張某私下購入一隻紅隼進行馴養,去年10月,由於妻子懷孕不能養寵物,張某急於將自己飼養了一年多的紅隼出手,他通過搜索進 入了某個紅隼討論的QQ群,在群裡和對馴養紅隼感興趣的外地網友李某談好以1500元的價格交易,微信收到轉賬款後,張某便將自己養的紅隼放進有洞眼的箱 子裡通過貨運大巴交付給家住蘇州的李某。這場交易被網警發現後,通過追查IP等方式鎖定了交易雙方。1月9日,張某和李某被抓獲歸案。經鑒賞,該紅隼系國 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姑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另一名當事人李某另案處理。)
  買賣象牙製品獲刑
  孫某是蘇州的一家古董店老闆,經營古董店的他深知需要一些「硬貨」來充實櫃檯,吸引客戶。民間有「一紅二白三黑」的說法,分別為鶴頂紅、象牙和犀牛角, 如今文玩消費大熱,這「紅黑白」也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孫某也打起了做收購和出售象牙生意的主意。他多次往返於瀋陽、天津的文化市場、蘇州文廟和上海城隍 廟,從散戶攤販那裡淘得價值四五十萬餘元的多件象牙製品,私下與老客戶們進行交易。然而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還沒等朱某賣完手裡的存貨,就被正義的「姑蘇 群眾」舉報了,朱某鋃鐺入獄。
  姑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法官提醒公民須提高法律意識
  商家和顧客在買賣寵物、食品和文玩時一不小心就可能「打擦邊球」,觸碰法律的底線。目前,我國對珍稀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管理是如何規定的呢?
  審理相關案件的李麗鮮法官表示,由於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刑事案件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社會公眾對該類犯罪存在認知的盲區。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列入國家 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人工馴養繁殖 的列入特定名錄的野生動物,也是刑法保護的對象,而且涉野生動物及製品類犯罪沒有數量要求,一旦實施了獵捕、殺害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的行為,只要針 對的是列入保護名錄的動物活體或者死體,不論數量多少、價值幾何均構成犯罪。「即使群眾在路邊和野外撿到的受傷的野生保護動物,在經過必要的救助後並未通 知有關部門或者對其放生而私下馴養的,也會觸犯《刑法》。」李麗鮮提示。
  姑蘇法院提示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對哪些動物屬於珍貴、瀕危 野生動物需要做一些適當的瞭解。即使喜歡養另類的寵物,也要區分什麼是野生動物和寵物,私下購買野生保護動物當寵物飼養一樣會獲刑。如果購買野生動物制 品,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向有經營許可證的商家購買。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的,也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 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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