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紀念章簡單介紹
  • 18年8月26日 02:29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軍事紀念章簡單介紹,收藏紀念章是相關部門公開發行的,用於收藏與投資的紀念章,有普通材質紀念章、貴金屬材質紀念章兩大類。普通材質紀念章使用的材質為銅、黃銅合金、鋅合金, 鋁合金、鐵、鋁、PVC、陶瓷等。下面由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軍事紀念章。

軍事紀念章是為紀念某一重大戰役、事件等頒發的證章。中國人民解放軍向部隊官兵頒發紀念章,統一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或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製作。各軍區、軍種、兵種製作頒發紀念章,必須報經總政治部審查批准。 革命戰爭時期,由於處於戰爭環境,中國人民解放軍頒發和製作紀念章沒有統一的規定。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曾經頒發過“東江暴動紀念章”、“閩浙贛邊區堅持鬥爭紀念章”、“紅軍十週年紀念章”等。抗日戰爭時期,冀魯豫八路軍部隊頒發過“抗戰八年紀念章”,延安和遼東軍區八路軍部隊頒發過“抗戰勝利紀念章”等。解放戰爭時期,許多軍區和野戰軍為紀念作戰區域和戰役的勝利,都曾頒發過紀念章。如1948 年第四野戰軍暨東北軍區頒發的“解放東北紀念章”,1949年華東軍區頒發的“淮海戰役勝利紀念章”、“渡江勝利紀念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各軍區先後都頒發過紀念章。如1949年11月西南軍區頒發的“解放西南勝利紀念章”,1950年中南軍政委員會頒發的“解放華中南紀念章”,華北軍政委員會頒發的“華北解放紀念章”,西北軍政委員會頒發的“解放西北紀念章”,中南軍區兼第四野戰軍頒發的“解放海南島紀念章”。同年 9月,為紀念中央人民政府召開全國戰鬥英雄代表會議,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戰鬥英雄代表會議紀念章”。 1952年8月,西南軍區頒發了“解放西藏紀念章”。同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立功與獎勵工作條例(草案)》,規定全軍統一制發“英雄紀念章”、“模範紀念章”。1954年2月,全國人民慰問人民解放軍代表團,向全軍官兵頒發了慰問紀念章。1979年,為表彰自衛還擊作戰部隊的功績,總政治部頒發了“自衛還擊保衛邊疆”紀念章。1986年,成都軍區和昆明軍區向雲南邊防部隊頒發了“老山、者陰山自衛還擊作戰勝利紀念章”。 1989年7月,中央軍委為表彰在首都部分地區執行戒嚴任務的部隊,頒發了“首都衛士”紀念章。

1952年,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頒發給參加抗美援朝戰爭人員的紀念章。發給:(1)在朝鮮境內參加抗美援朝作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的一切人員;(2)在朝鮮境內為抗美援朝戰爭服務的中國醫務、鐵路、運輸、翻譯和參加停戰談判的工作人員,民兵、民工及其幹部,記者、作家、攝影和攝制電影的人員;(3)因組織調動,或因傷、病、殘,或因服務期滿而回國的上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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