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共5張圖片)
  • 16年9月18日 15:28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1945年11月至1951年4月,由共產黨領導的東北銀行發行的地方流通券,在東北地區行使達五年之久,為區別國民黨政府中央銀行發行的東北九省流通券。民間對東北銀行發行的地方流通券簡稱為東北幣。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

1950年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藍綠色拾萬圓,拍賣成交價格86250元。此票為解放後發行、在東北地區使用的解放區票最大面額鈔票,存世較少見,九五成新1950年發行的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拾萬圓券,俗稱「黑拾萬」.

  一、實行東北幣的原因

日偽政權垮台後,中國陷於內戰,國共兩黨的軍隊為爭奪東北進行了拉鋸式的戰爭,因此金融市場也比較混亂。當時老百姓手中還有不少偽滿幣在照常流通,蘇聯紅軍到東北後,又發行了蘇聯紅軍司令部票到處使用,國民黨政府的中央銀行發行了東北九省流通券。日本侵華銀行發行的鈔票也有在使用的。當時共產黨派進東北的大批主力部隊和黨政幹部,攜帶進關內各根據地銀行的鈔票不能通用。部隊和戰爭需要供給,因此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於1945年10月在瀋陽成立東北銀行發行地方流通券。

東北銀行總行於當年11月12日在瀋陽開業,11月15日向社會公佈發行一元、五元、十元三種鈔票。由於當時東北的革命根據地為初建,各解放區之間在經濟上處於不能連成一片的分割狀態,直到1947年8月,東北局宣佈用東北幣收回各省地方流通券。東北人民政府主席李富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曾說:根據毛主席的指示,為使東北解放戰爭結束後,爭取時間,能立即著手恢復生產,特別是工業生產,為全國工業發展造成有利條件,決定東北採取單獨貨幣制度,暫不與全國幣制統一,這既能減少全國戰時財政對東北的影響,又便利於東北從事生產的恢復,這種措施是暫時的,只是全國還處於戰爭情況下所採取的一種特殊措施,待全國戰爭結束後轉到建設時,此種措施即應取消。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

民國三十五年東北銀行吉江流通券伍圓一枚, 七五成新,拍賣成交價格32200元。

二、東北銀行流通券發行的種類和目前在收藏市場上的情況

東北幣共發行11類23種。其中,壹元券一種,伍元券兩種,拾元券四種,伍拾元券一種,一百元券四種,伍百元三種,壹仟元一種,伍仟元兩種,壹萬元兩種,伍萬元一種,拾萬元二種。各券別的發行時間及目前在收藏市場上的價格如下表:

 

三、東北與當時流通的各幣種與人民幣的比值

1.東北幣與偽滿幣

東北幣發行之初,1945年11月15日東北銀行公佈東北銀行票一元等於偽滿幣十元,並利用在瀋陽開設的商店,專收東北幣,使東北幣兌偽滿幣一路走高,曾達到1比11元至12元。1946年以後下降為1:1。

2.東北幣與紅軍票

1949年8月,東北行政委員會公佈蘇聯紅軍票登記辦法規定,東北幣三十元兌換紅軍票一元。按此比值收兌了在東北境內的90%的紅軍票。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

民國三十六年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紅色伍百圓一枚,八五成新,拍賣成交價格11500元。

3.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簡稱東北幣)和東北九省流通券(簡稱蔣幣)幣值變化對比表。  1948年國民黨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面臨崩潰。國民黨政府遂於1948年8月19日宣佈幣制改革,發行「金元券」,按金元券1元折合原法幣300萬元,折合東北九省流通券30萬元行使。金元券發行後以比原法幣更快的速度膨脹,引起物價飛漲。物價資料來源:蔣區根據國民黨中央銀行及國民黨東北行營財政委員會公佈的瀋陽市數字,我區根據東北銀行總行調查的哈爾濱市物價。

4.東北幣與人民幣

為了便於東北地區和關內廣大地區物資的交流,東北幣和人民幣也曾有過換算的牌價。其換算標準是:(1)以天津、瀋陽兩地物價為標準,瀋陽的價格以東北銀行總行每日物價表為準,天津價格以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金融機構物價通報為準。後來天津、瀋陽兩地又都以新華通訊社連絡物價通報為準,按兩地平均物價換算人民幣一元值東北幣數額然後南東北銀行駐山海辦事處掛牌公佈;(2)計算方法:以四天的平均物價為基數,按兩地六種商品的價格每日偏制兩地指數,用天津物價指數除以瀋陽物價指數,得出東北幣的購買指數。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

民國三十八年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拾萬圓樣票, 均JJJD EPQ66,拍賣成交價格10350元。

四、東北幣的收兌

東北人民政府於1951年4月l日發出總票,第1394號東銀字第8號佈告,指出:為進一步發展東北經濟,便利東北地區與全國物資交流,決定東北地區原發行的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以人民幣兌換回。時間從1951年4月1日開始,比值為東北幣9.50元兌人民幣1元。收兌方法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0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一方面無限制收回東北幣,一方面仍准在市場流通。第二階段自5月1 日起,東北幣不准在市場流通,但在5月3閂以前,仍得向銀行無限制兌換。同時要求從4月l日起東北地區各公私企業、合作社、事業單位均以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價格按上述比值折合為人民幣計算,過去的債權債務均按上述比值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東北區行還制訂了《收兌東北幣辦法》共52條,其主要內容為:收兌丁作是當前中心工作,各行處應抽調一切可以抽調的幹部集中力量,參加此項工作。為使收兌工作順利進行,應與各級黨政機關取得密切聯繫,展開廣泛的宣傳。收兌的手續:在農村,一般南政府指定每個區有1-3個合作社負責收兌,為照顧農民的春耕生產,各村都組織了收兌委員會將村裡的東北幣集中到一起,統一到合作社兌換。在城市國營業員單位將所有東北幣存入銀行,需要時支付人民幣,各單位的職工,公教人員,由單位下會及行政集中到銀行兌換,私營工業商到商業工會兌換或到銀行存款,居民可到附近兌換所。小尾數不折不扣,不足5元的給5元,5元以上不夠10元的給10元。

銀行內部因收兌發生的損失,每日收兌結束後,在業務會計雜損益科目內增立」收兌收東幣尾差損失」專戶處理。收兌期原定為兩個月,但當時南於  正值農忙期間,部分農民不能按時兌換,因此在東北政府同意的情況下,以不公開的形式將兌換期延至6月末。收兌總數占帳面發行總額的95%。當時估計剩餘的部分可能在出國志願軍或偏僻地區的農民手中,另外也有相當部分在流通中損破無法兌換。由於當時收兌的比較徹底。因此東北幣,由其是品相較好的東北幣留存下來的就較為珍稀。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及拍賣價格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紫色拾萬圓,拍賣成交價格7820元。

五、東北幣統一於人民幣較晚的原因 

首先第一個原因是東北地區工農業基礎比較好,解放較早,物價較穩定,而關內在東北解放後戰爭尚未結束,穩定物價工作尚待進行。為使東北地區不受關內地區戰爭和物價不穩定的影響,及早恢復生產,進行建設,以便在財政經濟上支援全國,暫時保持東北地區原來獨立的幣制是十分必要的。到1951年全國金融物價已經穩定,工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和發展,人民的購買力普遍提高,在全國物資迫切需要交流的情況下,如果繼續保持東北地區獨立的幣制,對全國的物資交流是不利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統一關內外幣制的命令,決定回收東北銀行和內蒙古人民銀行發行的各種貨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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