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歸還中國上個世紀90年代被盜挖周朝墓葬4件黃金文物
  • 16年6月3日 07:17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法國繼歸還中國十二生肖銅首兔首之後,又秘密歸還中國上個世紀90年代被盜挖周朝墓葬4件黃金文物,這些文物是1992年中國甘肅省周朝貴族墓葬遭盜挖時流失的文物。大約10年前,中國政府通過一名法國專家對這些文物發出了追索申訴,但並未獲得成功。此次歸還的4件猛禽金首價值1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685萬元)。皮諾特於2015年4月將4件猛禽金首移交給位於巴黎的中國駐法大使館,並沒有索要任何補償。與此同時,從同一倒賣者手中購得另外28件文物的法國收藏家克裡斯蒂安?戴迪耶於5月15日交還了這些文物,時間正好與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訪華的時間吻合。

此次歸還決定令法國面臨頭疼的外交難題,因為在理論上已贈予博物館的禮物是無法撤回的。最終,法國文化部「回溯撤銷」了對博物館的贈予行為,將這些文物返還給捐贈者,並按照中國的要求,由捐贈者將這些文物歸還中國。

當下,中國正大力開展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一方面公開敦促海外拍賣公司取消售賣爭議物品,或通過國有企業贖買。特別是對於第二次鴉片戰爭末期,英法聯軍進入北京後通過對圓明園等地實施大規模劫掠所得的文物,更是中國文物追索的重點。
跨國追索文物的方式,主要有依法索回、國家購買、民間購買和捐贈等。依法追索是目前最為合理的文物回歸方式。但由於國際公約的約束力和溯及力有限,依法追索難度依然較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0年通過的「國際公約」,溯及力和約束力非常有限。一是追溯期限有相應限制,流失時間超過期限就不受公約保護;二是公約並不對所有國家有約束力,必須是兩個認可公約的國家簽署協議才生效。一些西方國家不加入該公約,就有借口不歸還其在殖民時期掠奪的各國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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