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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都會說看一個人寫的字就知道這個人的品格,不過這話也不是總那麼準,在大家都知道的明朝奸臣嚴嵩身上這句話就失效了,嚴嵩書法與其本人品格差距就相當大。
目前能看到的嚴嵩書法其實已經不多了,但是都算得上是書法的珍品,其書法一般有四種類型,一種是榜書,主要是宮闕的門額,比如朝陽門牌坊上面的永延帝祚,一種是碑文,比如岳飛墓旁邊的滿江紅詞,一種是印文,主要是嚴嵩的個人印章,還有就是卷軸。
現在來看一下這些存世的作品,據傳六必居的門匾就是嚴嵩所寫,這塊門匾的字體非常的豐偉筆勢非常的強健,但是卻一點都不見笨拙和板滯感,反給人一種方嚴雄奇的感受,山東孔府的門匾聖府二字也是嚴嵩所書,這兩個字的筆力是非常凝重和剛勁的,在威嚴裡面又透出了儒雅,這塊匾在歷代的書家眼中都是傑作,獲得了很高的讚譽。
從上述嚴嵩的作品就可以感受到一種很強的正氣,但是嚴嵩其人現在誰不知道他的奸臣之名,這寫字的人和其寫的字所展現出來的品格相差也實在是太大了。特別是他還在岳飛墓旁寫過一首滿江紅,書法秀麗,內容康概,簡直讓不能相信這是個奸臣所寫的。
嚴嵩書法為什麼會與其本人的品格相差那麼大呢?想來大概是他本人認為自己是正義的罷,其實從字裡面展現的是書寫人的心理情況,懷著自認為正義的心態所寫下的字也當然是很正氣的了,而其品行卻是無法從字中展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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