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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璽」字成為帝王印章的專用字是從秦朝開始的,當時秦朝在少府設置了「符節令丞」來專門掌管璽印,制定御府六璽的制度。規定只有皇帝可以用 「璽」,臣下只能稱「印」。
根據《漢官儀》的記載:「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也就是說,漢代一般官印的邊長為漢制一寸,即2.2至2.4厘米左右,大概是圍棋棋盤的一個格子那麼大。
雖然迄今為止並沒有在漢代帝陵中出土有帝璽,但有一枚遺存的「皇后之璽」,是在陝西咸陽的長陵旁發現的,屬西漢遺物,它的邊長約為2.8厘米。
那麼,漢代的印為什麼這麼小呢?這大概跟印的作用與功能有關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提到:印是「執政所持信也」,可見它是一種作為憑記並表明身份的工具。
印的另一種功能,就是用於封檢。紙質文書通行之前,秦漢時期主要通行的簡牘文書,簡牘是用於文字書寫的竹片或木片。要寄送的簡牘文書,一般會用繩子束起來,在繩結處安置封檢與封泥,然後用印章在封好的黏土上蓋章,由於封檢上填泥的面積有限,所以印章也做得很小。
但這小小的印章與封泥,卻能起到防止洩密與備驗核的作用。《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中有「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的說法,意思是:王元請求用少數兵力為大王到東邊扼守函谷關。這句話用「一丸泥」與「封」來比喻只要很少的兵力就能守住險扼的邊關,也從側面生動地展現了印章與封泥的功能。
那麼,印章與封泥是怎樣「把守關隘」的呢?
首先,我們把要封緘的物件用繩子綁好。
接著,寫好封檢。
圖中的「甲渠官」是收件人,「以亭行」是寄送的方式。漢代邊防的文書投遞是按邊防軍的部都尉-候官-候長-烽燧的職官系統權限,以縱向和橫向交錯的形式進行的。「以亭行」的文書多為都尉府,候官,候長等通告各亭的文書,故依亭逐個傳遞。由於傳送的距離較近,一般以人步行投遞。
然後,我們將繩結安置在封檢下部的凹槽上方,並在封檢凹槽處的繩結上方放入封泥,封住繩結。
最後,把印章用力印在封泥上
效果如下:
這樣,一份要寄送的物件就封緘好了。
隨著紙張的逐漸普及,魏晉南北朝以後印章變成了在紙上蓋印,印章的大小就不再受到約束。
到了明代,建文帝的印璽「凝命神寶」,邊長甚至達到「一尺六寸九分」,也就是48厘米左右。
歷史書上按時間線的敘述方式往往給我們一種歷史是延續的感覺,然而歷史往往是斷裂的。雖然秦始皇自命「祖龍」,中國歷代皇帝也自命「真龍天子」,但皇帝的印璽真正開始流行以龍作為印鈕卻開始於一千多年後的宋朝。在宋朝,除了宋徽宗的鎮國寶和定命寶為螭鈕,皇帝的御寶(即御璽)均為盤龍鈕。可見,南越王在當時就使用龍鈕其實是非常特立獨行的做法。
那「文帝行璽」為什麼使用龍鈕呢?
《淮南子》說:「九嶷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民人被發文身,以象鱗蟲。」《史記》的註釋者應邵也說:越人「常在水中, 故斷其發, 文其身, 以象龍子, 故不見傷害。」也就是說,古代越族常在水中行走勞作,為了不被水中的龍(估計是鱷魚一類的兇猛爬行動物)傷害,越人們便剪斷頭髮,在身上紋上圖案,使自己看起來與「龍」相似。由此,筆者猜想,南越王大概認識到了古越人對作為「鱗蟲之長」的龍這種愛恨交加並自願歸順的心理機制,因此自創龍鈕,「以故俗治」,來達到「和輯百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