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常犯的錯誤
  • 18年4月29日 13:37发布

作者簡介:芝麻开门,古董臺灣網網站站長,愛好古董古玩收藏,尤擅長古錢幣類鑒定。

很多人不懂書法落款,讓原本滿意的正文內容竟然被落款毀了。我們來看看都有什麼問題。

1、落款的字不應該大於正文主題的字。應比正文的字小且協調。

2、題款不能題在整個正文上面,國展上也有出現很多此類情況,是非常不適合的。

3、印章絕對不能比落款的字大。大幅大印章,小幅小印章。

4、如果正文的最後一行只有2-3個字,落款直接在下面寫,請不要轉行另起一行寫,不要畫蛇添足。

5、蓋印不要貪多,合適最好,古人作品的印章大多不是自己蓋的,是流傳導致。蓋章數量一定要慎重,不要蓋得又多又雜,喧賓奪主。

6、接正文落款的兩排小字左邊,不要超過正文的寬度。

7、落款中的年、月,公歷農曆不能混寫。題款時如落書寫地點,用雅稱而不用俗稱。農曆天幹不寫「年」。

8、橫幅或斗方正文在上的,其下面的落款寬度不要超過上面正文的寬度。

9、已經落款蓋印,款後不可再署上款贈人,再署就失敬。

10、上款有人名的,上款上端不可蓋閒章,壓在人名頭上。一來失禮,二來破壞畫面。

?11、如果書寫對聯,須將上款寫在上聯,下款落在下聯;如果是龍門對,上款在右邊,下款在左邊。書法四聯首幅,右上可蓋小印章。其餘不可蓋,如統統蓋上,行氣就破壞了。

12、對於橫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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