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何紹基行草《詠落花七律十五章》(共3張圖片)
  • 17年3月30日 15:0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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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紹基(1799-1873),字子貞,號東洲,別號東洲居士,晚號蝯叟。湖南道州(今道縣)人。晚清詩人、畫家、書法家。道光十六年進士。咸豐初簡四川學政,曾典福建等鄉試。歷主山東濼源、長沙城南書院。通經史,精小學金石碑版。書法初學顏真卿,又融漢魏而自成一家,尤長草書。有《惜道味齋經說》、《東洲草堂詩·文鈔》、《說文段注駁正》等著。

 

清代何紹基行草《詠落花七律十五章》 

何紹基 

何紹基詠落花七律十五章,橫30厘米,縱181厘米,同治四年(乙丑,1865年)春書於蘇州。何紹基的行草書融篆、隸於一爐,駿發雄強,獨具面貌。他的篆書,中鋒用筆,並能摻入隸筆,而帶行草筆勢,自成一格。 

清代何紹基行草《詠落花七律十五章》

何紹基書法,早年秀潤暢達,徘徊於顏真卿、李邕、王羲之和北朝碑刻之間,有一種清剛之氣;中年漸趨老成,筆意縱逸超邁,時有顫筆,醇厚有味;晚年何紹基的書法已臻爐火純青。濟南大明湖歷下亭楹聯杜甫名句「海右此亭古,濟南名士多」,即為他所書。歷下亭東壁仍存其《重修歷下亭記》石刻。

清代何紹基行草《詠落花七律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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